Mita拉鐵粉 【會員規範】
為了保護會員及其所有的權益,請詳細閱讀下列各項內容,當您完成會員資料的申請,即表示您已同意接受各項說明辦法之所有內容。如果您是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請確認您的家長監護人已經同意您註冊成為Mita拉鐵粉會員。
關於您的會員註冊之個人資料,米大創意將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以及「Mita拉鐵粉會員權益須知」保護之。
壹、會員資料
一、Mita拉鐵粉為提供活動最新資訊與活動交流,乃建立會員機制,並於Facebook【Mita 拉鐵粉】粉絲專頁內(以下稱粉專),提供完整之會員服務,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告知下列
(一)蒐集之目的
1. 040
行銷
2. 090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包含但不限於會員管理、會員識別、會員權益通知、提供服務、贈獎、優惠等)
3. 157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4. 136
資(通)訓與資料庫管理
(二)個人資料之類別
1. 識別類
C001 辨識個人者:姓名、職稱、行動電話、即時通帳號、網路平臺申請之帳號、電子郵遞地址及其他任何可辨識資料本人者等。
2. 特徵類
C011 個人描述: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通訊地、國籍等。
3. 社會情況
C036 生活格調:使用消費品之種類及服務之細節、個人或家庭之消費模式。
(三)利用期間
自您同意成為會員之日起至米大創意或您終止本會員規約之日止。
(四)利用地區、對象及方式
上述個人資料,得於利用期間(自您同意成為會員之日起至米大創意或您終止本會員規約之日止),於台澎金馬地區,於前述個人資料蒐集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五)會員就其個人資料依法得向米大創意以書面請求行使下列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製作複製本。
3. 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上述權利,若因會員不符合申請程序、法律規定、米大創意依法負有保存義務或法律另有規定之情況者,不在此限。 會員可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若其提供之資料不足或有誤時,米大創意除將無法提供完整之服務外,亦將可能無法使其行使MITA拉鐵粉之會員權利。
二、Mita拉鐵粉會員認知及接受條款
(一)您同意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姓名、生日、手機及電子郵件等基本資料進行註冊。
(二)您確認於註冊時提供個人資料均屬真實,如您個人資料誤填或有變更時,您將隨時更正或更新米大創意將依您所提供之最新資料予以更新或補充,並維護您個人資料之正確性;如 您未及時更新,表示您同意米大創意繼續依您原登錄資料提供服務,若因此所受之不利益,均由您自行承擔。
(三)若您登錄不實資料,米大創意將於發現後暫停或終止您的會員資格,並拒絕您使用會員服務。
(四)米大創意若發現或合理懷疑您個人資料不正確、遺失或遭冒用時,將盡快通知您,並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若您發現或合理懷疑您個人資料不正確、遺失或遭冒用時,請您應該立即通知米大創意,米大創意將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並視情況進行調查,以上內容通知不代表米大創意對會員負有任何形式之賠償或補償的責任。
(五)若您就會員註冊資料向米大創意請求答覆查詢、提供閱覽或製作複製本時,米大創意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前述的申請,應填寫申請文件,並由本人親自申請,米大創意需向您請求提出可資確認身分的證明文件。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應出具委任書,並提供本人及代理人的身分證明文件。
三、粉專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一)粉專社團會員資料,將以您註冊時填寫之Facebook臉書帳號為使用者帳號。請您務必詳實填寫使用者帳號,不可重複登錄。
(二)您應妥善保管帳號及密碼,並於每次使用後確實登出,以防他人盜用,同時,請勿將您的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以避免因此遭人非法使用,若您未能保管好帳號及密碼,因此所受之損害,將由您自行承擔。
四、粉專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一)會員於粉專所發表的內容訊息米大創意將不負任何責任,並保留刪除任何危害其他方著 作權或專利內容的權利。若相關內容經認定為有害、具攻擊性、或有侵犯本條款與違法之情事,米大創意保有權利直接刪除。若經判定會員的行為不符合相關服務條款的要求和精神時,米大創意有中斷對其提供服務的權利,包含但不限於:
1. 當用戶端向外傳輸技術性資料時,應符合當地及國際有關法規。
2. 不可使用網路服務作非法用途。
3. 不得公佈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及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4. 不得侵害或毀損米大創意或他人之名譽、隱私權、或私自透露營業機密、或利用本服務行侵犯任何與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5. 不干擾或混亂網路服務亦不得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6. 不得行使未經米大創意同意或授權之商業行為。
7. 遵守所有使用網路服務的網路協定、規定、程式和慣例。
8. 除上述條款外,其他不符本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米大創意有正當理由認定為不適當之行為者。
五、父母或監護人保護義務
如您是未滿十二歲的兒童,請確認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同意您上網使用【Mita 拉鐵粉】粉專並且全程在旁陪伴;如您是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當您上網前,請您確認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經同意您上網使用【Mita 拉鐵粉】粉專。
六、粉專資料記錄
當您使用粉專時,在使用過程中所有的資料紀錄,均將保存於會員服務資料庫記錄,您同意米大創意基於客戶管理、會員管理、行銷、統計調查與分析等特定目的之範圍內,蒐集、利用或處理。
如您登錄資料或您的行為與上述「會員資料」內容不符或有違反,您同意並瞭解米大創意將依此約定條款揭示內容處理,且表示您將自行負擔所有不便及相關法律責任。
貳、網站會員服務
對於會員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米大創意於公告之特定目的範圍內予以利用,並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予以保護,並且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的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處理,但有下列情形時,不在此限:
(一)個人資料保護
1. 基於法律之規定、或受司法機關與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
2. 為增進公共利益。
3. 為免除會員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4. 您的會員資料遭受他人冒用,且為防止會員權益之重大危害。
5. 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6. 經過會員本人書面同意。
(二)智慧財產權
米大創意所使用粉專內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均由米大創意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請務必於取得米大創意及其他權利人書面同意. 後,才能使用前述資料。
(三)服務暫停與中斷
粉專系統或功能可能因Facebook臉書『例行性』之維護、改置或變動發生服務暫停或中斷。但如有下列任一情況,米大創意將逕行暫停或中斷會員服務之全部或部份,且對因此所造成任何不便或損害,均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任:
1. 使用者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使用條款情形。
2.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3. 非米大創意所能控制之事由而導致會員服務資訊顯示不正確、或遭偽造、竄改、刪除或擷取、或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運作時。
4. 突發性發生之電子相關通信設備故障、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米大創意致使無法提供服務時。
5. 對會員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6. 其他不可歸責於米大創意之事由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四)會員服務管理
1. 如您的會員資料遭受他人冒用、有違反會員約定條款等情形時,米大創意基於維護交易安全之考量,將終止對您的帳號提供會員服務,必要時並將您的會員移除於粉專,請您瞭解並同意米大創意將不對此種不當使用負擔賠償或補償責任。
2. 米大創意可能因粉專管理或其他因素,變更或終止部份或全部會員服務或活動,此類變更或終止均將貼示在相關網頁或以其他方式通知,建議您留意此類訊息。
3. 您可藉由粉專私訊留言通知米大創意變更會員服務內容或終止會員服務,請注意米大創意均將在您接獲電子郵件並回覆確認次日起,對您的會員服務進行變更或終止;在此提醒您,此類變更或終止,可能會使您失去部份或全部的會員權益,請您謹慎使用。
參、網站服務及隱私權聲明
粉專使用人登錄成為【Mita 拉鐵粉】會員時,敬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請妥善保密您的網路密碼及個人資料,不要將任何個人資料,尤其是網路密碼提供給任何人。在您使用完本網站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功能後,務必記得登出帳戶,若您是與他人共享電腦或使用公共電腦,切記要登出帳戶後再關閉瀏覽器視窗。
(二)我們會保留您在上網瀏覽或查詢時,伺服器自行產生的相關記錄,包括您使用連線設備的 IP 位址、使用時間、使用的瀏覽器、瀏覽及點選資料紀錄等。
肆、其他條款
粉專使用人登錄成為【Mita 拉鐵粉】會員時,敬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粉專內所有圖像、資料非經米大創意同意不得進行複製、移轉、租用、出售。會員必須遵守包括電信法令在內的相關法令,倘違反相關法令致本公司損失,將依法請求賠償。
(二)粉專會員必須遵守協定之各項約定及米大創意所列之各項規定,若會員違反規定,米大創意有權利終止其會員資格。
(三)米大創意有權利變更條款所載事項,本人同意如有違反上列事項時,米大創意可隨時終止所提供的服務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四)本約定條款解釋、補充及適用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會員約定條款中任何條款之全部或一部份無效時,不影響其他約定之效力。
(五)因本條款所發生之訴訟,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隨著市場環境的改變米大創意將會不定期修訂會員政策。當我們在使用個人資料的規定上作出大修改時,我們會在粉專內張貼告示,通知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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